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资源环境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院学术委员会和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的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等。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及其他班子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资源环境学院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等。
(三)成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监督检查小组
由资源环境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与复试小组成员不同),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试题保密工作,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四)成立博士研究生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五)成立综合考核小组
在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的监督下,成立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博士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并拟定拟录取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4名,见下表:
招生类别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收人数 |
普通计划 |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
23人 |
对口支援计划 |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
1人 |
(二)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报考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博士的考生前期所提交的材料,由材料初审小组审查,分别对其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进行量化评价。第一阶段所有得分仅作为入围综合考核阶段使用,不计入最终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标准,按照《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http://zihuan.swu.edu.cn/info/1032/10536.htm)。
(三)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我院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基础×80%。具体名单见我院网页相关通知。
(四)综合考核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我院采用面试及材料审阅的方式进行复试。
(五)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我院综合考核从4月24日开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以及面试时间以及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详见“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织安排”。
(六)考生身份核查
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报到时需向学院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七)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需准备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包括以下2个部分:
1、专业综合问答,满分为30分。
2、考生做学术研究计划陈述与问答,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术能力、学术潜质,满分70分,评分包括以下2个部分:
(1)考生做学术研究计划陈述与问答,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45分。
(2)各类学术成果审核与评分,满分为25分。
四、拟录取规则
(一)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按照农业资源环境(090300)一级学科招生,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多位(含2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同时涉及拟录取和非拟录取时,由综合考核小组对涉及的考生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调剂
1.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2.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10.综合考核成绩<60分者。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10办公室 王老师收 023-68250590 快递使用邮政EMS)。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附件1),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250590
联系邮箱:zihuan_swu@163.com
(二)申诉渠道
受理单位:资源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受理电话:023-68366030
受理邮箱:zihuan123@swu.edu.cn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