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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和新确定工作的提醒

来源: 日期:2024-09-27点击: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和新确定工作,特此提醒如下:

一、继续认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

1)须年满18周岁;

2)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齐全(包括但不仅限于入党申请书、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团推优表、线下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且相关内容填写完整无误;

3)经党支部考察,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二、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

1)须年满18周岁;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且反馈结果合格(要有纸质版谈话记录);

328岁以下的,须经过2024年秋季学期“团推优”(要有纸质版团推优表、团推优在党支部支委会讨论之前)。

三、工作安排

1、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和新确定工作须严格执行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此次对象为2024级在校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请研究生党支部针对2024级研究生新生须注意区别继续认定和新确定两种情况。

请各本科生党支部及时对接2024级新生相应班级,做好入党申请书的收取、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相关工作。环工本科生第一党支部:2024级环工12班;环工本科生第二党支部:2024级环工34班;农资林学水保本科生党支部:2024级自保1—4班;土管本科生党支部:2024级自保56班。

3、对于继续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仍为原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对于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支委会开会时间。

4、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拟继续认定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并做好会议记录。

5、材料提交时间:请各党支部20241018日(周五)17:00之前,将电子版《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swuzhdw@swu.edu.cn,文件以“党支部名称+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命名,研究生党支部请在表中备注栏标清“继续认定”或“新确定”。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准确真实。

6、党支部继续认定或确定积极分子后,及时到学院212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等材料,按照相关填写要求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党支部保管,学院党委会不定期抽检。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将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培养计划,经常进行教育考察工作,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信息;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相关培训。


联系人:刘星(专职组织员)、王小昕(发展助推部)、文哑(发展助推部)

联系电话:682505381890461753717347373194

办公地点:资环楼212

电子邮箱:swuzhdw@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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