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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来源: 日期:2016-02-02点击: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科学研究与实践的初步尝试,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检验。

第二条 通过让学生全程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充分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创新意识。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四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能提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条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开题工作。开题后,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了解题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等。

二、认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析解决论文(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格要求学生。

三、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四、按等级制评定学生初评成绩,并给出评语。

第五条 学院(部)的职责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1),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拟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审查,对初次担任指导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成立学院(部)答辩委员会,组织全院(部)答辩工作;

四、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在5月31日前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

五、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归档和评估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每年6月20日-25日上报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及其电子文本到教务处实习实训科。

第六条 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审核学院(部)制定的细则和导师资格,并汇总各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

二、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和评估;

三、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四、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七条 选题的时间和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的第5周前进行,各学院(部)可以根据实际提前,但不得延后。学生与指导老师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教师按专业特长选择题目和学生。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确定选题;也可由指导教师确定选题,主张“一生一题”,学院组织评审确认,审查通过后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定后,学院于第7周前将《西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3)送教务处实习实训科备案。

第八条 选题类型及说明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创意设计、专题调研、作品展演等类型。

基础研究: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学术规律和研究前沿,进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科学实验、数据分析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应用研发: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作品功能和用户需求、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一个应用型作品研发。研究内容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作品设计与制作、功能测试与分析等,鼓励融合研究前沿和市场主流技术。

创意设计: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创意理念与设计实践相结合,将富于创造性的思想、理念以设计的方式予以延伸、呈现与诠释,进行具有科学性、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的创意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创意设计理论基础、设计理念、最终成果及挖掘作品内涵等,建议从创意设计理念、听/视觉语言和技术表现方式的创意入手,正确充分地传达创意设计信息。

专题调研: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课题特点、社会实际和科学发展,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能较好的理解课题的任务并提出实施方案,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调研分析、调研成果等,提倡专题专做,鼓励优秀学生提前参与有关课题的实际研究。

作品展演:要求学生(主要是艺术类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自己的作品以展览或演出的方式进行,在展演前应对自己的作品做详尽的文字说明,阐明创作思路、情感等,全面表现学生的创作水平或表演能力。

第九条 对各类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有一定的工作量、难度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二、应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社会,能体现与生产、科研、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社会实际和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质量高,不应过大、过空、过偏,提倡真题真做,鼓励优秀学生提前参与有关课题的实际研究。

三、鼓励和提倡与校外单位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指导。学院(部)应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四、不能以文献综述代替毕业论文。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确定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为确保质量,应控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具体人数由各学院(部)根据情况确定。提倡建立以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

第十二条 开题程序

学生确定选题后,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撰写开题报告,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学院组织论证通过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后续阶段。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第十三条 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综合应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学习、研究与实践,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使理论深化,知识拓宽,专业技能延伸。

二、应学会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充分利用计算机、数字图书馆和工具书等辅助工具;特别要注意收集国外该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科学实验应掌握实验、测试技能,提高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选定的专题研究或设计任务,合作任务必须明确区分子项目任务,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子项目任务。完成任务后按照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撰写出研究论文,或者编写出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必要的图纸等。

四、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附件4)。学生应积极、主动、独立按时间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努力创新。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与评阅

第十四条 形式审查

一、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的规范性、装订的规范性、必须交纳资料的完整性。

二、各学院(部)结合本学院(部)的实际,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工作小组,制订具体的形式审查要求,负责本院(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封面加盖院(部)公章。

三、形式审查应在毕业答辩前一周完成,形式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令其返工或补充。过时仍不能达到要求者,不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论文形式审查、交叉评阅和答辩一律回校进行。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写出评阅意见,并按等级给出成绩。

第十六条 交叉评阅

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学院指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为交叉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后,写出评阅意见给出成绩。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十七条 答辩总体要求

所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都应当参加由学院(部)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各学院(部)可结合本院(部)具体情况灵活进行,如分专业、分小组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艺术类专业学生以作品展演为毕业设计的,可由答辩小组对其作品展演的内容和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八条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成形式

答辩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有专业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答辩委员会主席一人。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成员为3~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第十九条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职能

一、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二、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

三、组织并主持全院(部)答辩工作。

四、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并综合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及评语,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

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六、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第二十条 答辩工作程序

一、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二、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为8—10分钟。

三、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时间一般为6—8分钟,提问侧重课题关键内容。

四、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写出具体答辩评语,根据论文及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意见给出论文成绩,连同答辩记录交给学院(部)答辩委员会审核,最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具体标准各学院(部)根据学科特色与院(部)特色,结合专业及培养方案目标自主制定(参考附件5),实事求是,正确反映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审定的成绩为准,一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填写在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成绩”一栏。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30%,评定“良好”成绩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一、未按要求完成论文(设计)任务;

二、论文质量差,达不到本科论文(设计)水平;

三、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不合格,并未按要求及时修改;

四、抄袭、剽窃他人研究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学生重做合格。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第九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其全部资料(包括论文(设计)内容、软盘、评阅记录、答辩记录、图纸、作品等)由学院(部)统一收回(属生产中直接需要的图纸、资料,经批准,可将复印件归档),由学院(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查阅毕业论文(设计),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学院(部)应按要求期限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低于三年),毕业论文的署名权属于指导单位。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届毕业生起执行。原《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西校〔2005〕132号)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西南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2.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3.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4.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5.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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