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通知公告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 日期:2016-05-06点击: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长:谢德体  李雪梅

副组长:李航  倪九派

  员:王定勇  邓洪波  石孝均  江长胜  何丙辉     李雪梅  倪九派     袁玲  谢德体  魏世强  魏朝富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考生类别

外国语成绩要求

业务课、复试及综合成绩要求

普通考生

45

60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

43

60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3×0.5 + 复试成绩×0.5

(二)硕博连读

1、基本要求: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已在A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申请资格审查合格;

3复试成绩60分。

(三)申请考核制

1、基本要求:符合《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所列申报条件;

2、申请资格审查合格;

3复试成绩60分。

五、拟录取规则

1、按照《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表》进行限额录取;

2、拟录取考生必须为合格生源(符合以上拟录取基本要求的生源,下同);

3、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在招生计划分配限额内,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从其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合格生源:

1)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者;

2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者。

5、招生导师在合格生源中根据自己科研要求决定录取考生,并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公示内容及方式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各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5教学楼0211室)

联系电话:023-68250582

联系邮箱:zhyjs0211@126.com

2、申诉渠道

受理单位:资源环境学院纪委

受理电话:023-68251896

受理邮箱:dhb@swu.edu.cn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16429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6

电话:023-68251249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西大资环研究生会

青听资环

西大资环B站

版权所有 @2022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