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5日—4月22日,组织借款毕业生核对、修改、补充相关信息,QQ讨论组另行通知修改。如有毕业生中国银行卡不能使用者,需到中国银行重新开具新的中国银行卡。
二、银行、学生处审核电子信息并打印还款协议、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资料确认书。
三、4月25日—5月11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借款毕业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署还款协议时,贷款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四、5月15日前学院将学生签署好的还款协议书返还至学生处。
五、贷款毕业生如能在6月1日前还清助学贷款,可不用签署还款协议。4月15日起,借款学生可以到中国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网上银行或者到北碚的中国银行柜台都可办理。
资源环境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