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世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现将第二届世光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世光奖学金:资源环境学院推免至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大四年级本科生。
世光助学金: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用途
世光奖学金:用于出国(境)短期交流访学学生的国际旅费、签证费和生活费补贴等。
世光助学金: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生活开支等。
三、名额及标准
世光奖学金:原则上每年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根据学生拟交流学校所在国家和地区,参考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的通知》财教科〔2019〕6号确定资助标准(详见附件7),按照每人出国(境)交流时长4个月计算(实际出国时长低于4个月的,按比例退还相关费用),奖励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人,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国家和地区 |
奖学金金额 |
澳大利亚 |
7万 |
美国 |
8万 |
加拿大 |
7万 |
德国 |
6万 |
荷兰 |
6万 |
日本 |
5万 |
新加坡 |
6万 |
其他欧洲国家参考德国和荷兰
世光助学金:原则上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6人,每人1万元,其中大一新生不超过4人,其他年级不超过2人(捐赠人可根据参评学生实际情况增减资助名额)。
满足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四、评选条件
(一)世光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能圆满完成出国(境)访学任务;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读期间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专业前30%;
(4)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通过CET六级450分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
(5)对所学专业有浓厚兴趣,有志于相关学科的研究应用工作。
(二)世光助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学习刻苦,积极进取,自立自强;
(3)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起到模范作用;
(4) 评选年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其中,申请助学金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评选年份上一学年度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评选年份上一学年度拟评奖学金;
(2)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强,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积极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报告;
(4)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份上一学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50%;
(5)以第一作者或负责人身份取得B级以上学术科技成果的优先评定。
五、评选流程
(一)世光奖学金
(1)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包括: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留学单位抬头信纸书写的正式邀请函、校内导师推荐意见表、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前三年的成绩单、综合考评表、个人简历、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3)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派出人选,并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访学学生学习访学注意事项,签订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
(二)世光助学金
(1)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成绩单、有关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3)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并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评选流程
(一)世光奖学金
(1)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包括:国际访学资助计划(见附件2)、留学单位抬头信纸书写的正式邀请函、校内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见附件4)、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前三年的成绩单、综合考评表(学工系统自行打印)、个人简历、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3)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派出人选,并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访学学生学习访学注意事项,签订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
(二)世光助学金
(1)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5)、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并提交成绩单、综合考评表(学工系统自行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工系统自行打印)、有关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3)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并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申请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可先提交除附件2-4和留学单位邀请函之外的其他材料。各年级先统一将材料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学生如果对评选工作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向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联 系 人:杨茜老师(资环院212室)
联系电话:68250570,电子邮箱:656213035@qq.com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