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招生工作】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 日期:2023-03-27点击:

 

为切实做好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院学术委员会和学科(专业)负责人以及研究生秘书组成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等。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复试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人员等组成资源环境学院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四)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及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本小组复试过程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基本规范以及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复试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各组设复试秘书或助理1-2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见表1

三、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122名,招生计划见表2

2 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统考生

合计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7

28

35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7

53

60

森林培育

090702

1

5

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3

9

12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0

9

9

合计

18

104

122

注: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已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考生招生计划

1. 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考生计划招生53名,招生计划见表3

3 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考生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统考生

合计

环境工程

085701

0

11

1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0

42

42

合计

0

53

53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考生招生计划

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招生37名,计划见表4

4 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专项

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推免生

统考生

合计

西南大学绿色智能肥料招生专项706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0

30

30

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招生专项(707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0

1

1

西南大学与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合培养招生专项(74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0

6

6

特别说明:

选择报考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签订专项知情承诺书(见附件),录取后须服从相关专项培养计划要求。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推免生占招生计划(推免生已复试并已取得拟录取资格,不参加本次复试,不列入复试差额计算)。

2、根据生源情况,按学科和学位类别确定统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见表5)。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生源组织计划见表6

4、有下列任何情况的考生,不予复试。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提供虚假信息或舞弊者;

4)不符合学院调剂政策的调剂生;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  资源环境学院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学位类型

学科(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分数线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学术型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306

38

57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287

33

50

森林培育

090702

251

33

50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251

33

50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340

47

71

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

085701

273

38

57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251

33

5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以学校通知为准。

具体要求见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页《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宜宾研究院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绿色智能肥料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说明。

(三)复试生源组织计划

6 资源环境学院复试生源组织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统考招生计划人数

(不含推免)

差额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

学术型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28

35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53

64

森林培育

090702

5

5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9

10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9

10

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

085701

11

14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普通计划)

095132

42

5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宜宾研究院专项计划)

095132

1

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绿色智能肥料专项计划)

095132

30

7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科技小院专项计划)

095132

6

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调剂生源组织计划

学院按照分批复试原则,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森林培育、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普通计划和宜宾研究院招生专项招生计划)等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被拟录取,完成了统考招生计划,则不再接收调剂。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绿色智能肥料招生专项和“科技小院”联合培养招生专项)专业需要调剂生源,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调剂要求和复试安排见后续公布的“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单独组织复试和录取,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权利。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生);

4、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附件1);

5、大学学习成绩单;

6、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本人签字)(附件2);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托福、雅思等);

8、发表论文或其它科研能力与水平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

9、各类获奖材料等(如有,可提供);

10、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本人签字)(附件4)。

特别提示:凡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务必于202332919:00前将学院要求提供的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见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页《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宜宾研究院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西南大学2023年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绿色智能肥料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之说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者需提供书面申请。

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30%(见表7)。

7 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分值

备注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

面试与

考生材料审阅

50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0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

30

合计

100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我院采用面试及材料审阅的方式进行复试。

七、学院复试安排

(一)复试工作机制

我院复试过程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按照分批复试原则,首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生源复试安排另行通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自331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通知。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以及面试时间以及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详见“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安排”。

(四)复试费用

收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复试费,按渝价〔2013310号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含英语复试、专业复试费,共计100元)。通过学生缴费平台http://upay.swu.edu.cn/payment/login.jsp缴纳复试费,具体操作步骤参见“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详细流程图”(附件3。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缴费时间为2023327日(含)——2023329日(含)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之和。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舞弊者,其复试成绩计为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九、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分学科(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和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和录取。

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应提供书面申请,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

4、体检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三)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信息公开公示

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和专项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资源环境学院负责公布普通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统一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特别提醒: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录取考生人事调档函由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办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为重庆北碚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35212 张老师收 电话023-68250444 邮编:400715

本细则由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一)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250590

联系邮箱:330362279@qq.com

(二)申诉渠道

受理单位: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受理电话:023-68366030

受理邮箱:zihuan123@swu.edu.cn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3327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6

电话:023-68251249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西大资环研究生会

青听资环

西大资环B站

版权所有 @2022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