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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 日期:2026-09-15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硕士

研究生人数(名)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6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20

090702

森林培育

2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5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5

085701

环境工程

5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30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由资源环境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院学术委员会和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的资源环境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委员会,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审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测评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由资源环境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试题保密工作,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三)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四)复试专家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专家组,各专家组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

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复试安排

(一)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实时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学院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试。

(三)报到时间92014:00-16:00,资源环境学院(35教学楼)2202会议室。具体复试时间如下:921,学院2201202203204会议室,候考室215报告厅。请各位考生提前前往,按时参加复试。

具体报到及复试安排详见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钉钉工作群内通知

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专业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组成,详情见表2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满分1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8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分)。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1.英语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

2.专业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

专业面试考生可准备PPT汇报(含个人简介、主修课程情况、完成项目(若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或项目内容(若有)、未来计划等),PPT汇报不得超过10分钟/人。

3.综合素质面试:考查考生政治思想、事业心、纪律性、心理健康、举止、表达、礼仪等。

2. 复试内容与方式

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分值

备注

面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

80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0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

10

合计

100

(三)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在我院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范围内按照各专业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排名靠前的学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排在后面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奖助政策

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250426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8250590

邮箱:zihuan_sw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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