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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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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23点击:

各党支部:

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党支部需按要求认真做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工作。

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

1、须年满18周岁并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且反馈结果合格(要有纸质版谈话记录);

3、申请入党人员在28岁以下的,须经过“团推优”(要有纸质版团推优表、“团推优”在党支部支委会讨论之前);

4、参加线下党校培训并已结业。

二、注意事项

1、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执行。

2、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将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培养计划,经常进行教育考察工作,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信息。

3、党支部须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到学院党务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等材料按照相关填写要求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

4、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旗飘飘网络学习等培训,积极组织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内容,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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