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学院每学期统一在开学第2-3周进行发展对象确定工作,请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一、工作安排
1、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资源环境学院发展对象条件》等文件执行。
2、列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连续培养一年及以上,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通过党旗飘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
3、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所在党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未经党委备案,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各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成熟情况进行排序,于2020年9月25日(周五)17:00之前,将电子版《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见附件)发送至zhdwswu@qq.com,文件以“支部简称+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命名。同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送至资环楼212办公室刘星老师处进行审核。
5、待学院统一公示后,各党支部领取函调材料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同时,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旗飘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附件: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
联系人:刘星(专职组织员)、王瑞雪(党组部)
联系电话:68250538、15620500506
办公地点:资环楼212
电子邮箱:liuxingswu@swu.edu.cn
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