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学院每学期统一在开学第3-4周进行发展对象确定工作,请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一、工作安排
1、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资源环境学院发展对象条件》等文件执行。
2、列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连续培养一年及以上(本学期内满一年,分批发展),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通过党旗飘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
3、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所在党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未经党委备案,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在本学期疫情防控未返校期间,所在党支部大会可通过网络音视频会议的方式讨论同意并做好相应的纸质版会议记录。)
4、各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成熟情况进行排序,于2020年3月26日(周四)17:00之前,将电子版《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见附件)发送至zhdwswu@qq.com,文件以“支部简称+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命名。同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送至资环楼212办公室刘星老师处进行审核。(因疫情防控未返校,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可返校后进行审核。)
5、待材料审核、公示结束后,各党支部领取函调材料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同时,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旗飘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在本学期疫情防控未返校期间,各党支部可先领取函调材料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以及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旗飘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
原则上待返校后进行材料审核和公示,之后再进行下一环节工作。
附件: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
联系人:刘星(专职组织员)、王瑞雪(党组部)
联系电话:68250538、15620500506
办公地点:资环楼212
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