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内评先评优实施办法》(西委[2017]38号)、《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党内评先评优实施办法(修订)》(西资委[2019]01号)等文件规定,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主题党日活动。
一、评选推荐范围
1、先进党支部评选推荐对象为学院所有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教工)。
3、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推荐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学生)。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党务秘书等。
5、优秀主题党日活动评选推荐对象为由学院党支部单独或联合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评选推荐名额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按照不超过学院党支部总数的20%进行评选推荐。各党支部自行决定是否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按照不超过学院教工党员总数的2%进行评选推荐,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等基层岗位业绩突出的党员倾斜。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人,教工党员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人。
3、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按照不超过学院学生党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推荐,应向扎根农业生产一线、业绩突出的党员倾斜。每个学生党支部可推荐1人,学生党员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人。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按照不超过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党务秘书等专职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5%进行评选推荐。每个党支部最多推荐1人。
5、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的评选按照不超过3项进行推选推荐。每个党支部自行决定是否申报。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支部班子带头学习提高,团结协作,积极作为、风清气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
(2)党支部自身建设扎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3)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支部经常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党组织活动,党支部活力强。
(4)服务师生好。党支部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党支部的凝聚力、影响力得到党内外同志的认可,党员同志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宗旨意识强。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自觉遵守党章,清正廉洁、群众反映良好。
(3)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至少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其以上,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作风扎实。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师生满意度高。
(4)业务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清正廉洁,岗位职责履行好,党建成绩突出。
4、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的评选条件
(1)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两学一做”、紧扣时代特点、紧扣政治标准,围绕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等主题,结合专业特色,或者在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发挥党员作用、促进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等方面,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实践活动、服务活动等。
(2)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紧密结合学校、学院以及党支部工作联系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寓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实效性于一体,受到广大党员普遍欢迎,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3)组织有力,效果明显。围绕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保障措施有力,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参加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有相关新闻报道。
(4)符合“党日”要素,以党支部为主体,时间相对固定,围绕一个主题开展活动。
5、对受组织诫勉和违纪处理,以及存在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评选推荐程序
1、申报
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评先评优推荐工作,并向学院党委报送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
(1)先进党支部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委员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由所在支部党员大会提名,支委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申报。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所在支部党员大会提名,支委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申报。
(4)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委员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申报。
2、评选
学院对各党支部报送的评先评优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召开学院党委委员会讨论确定初评建议名单。
3、公示
学院党委委员会对讨论确定初评建议名单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审核,认真撰写按时报送材料。先进事迹等材料要认真撰写,做到清楚具体、实事求是。
2、党内表彰登记表填写说明
填写表格字体请用小四号“仿宋”。
党支部名称: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第×党支部
民族:填写全称,如“蒙古族”,不能填写“蒙”。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按以下格式填写,如1960年9月,应填写为:1960.09。如果是学生,参加工作时间填“无”。
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凝练、准确,能够充分体现实际情况的主要事迹。
曾受表彰奖励情况:填写近三年来受到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奖励情况,包括年度、授予单位、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相关信息要规范、准确,且与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一致。
党支部意见:经讨论研究,推荐xxx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同时党支部书记签字。
学院党委意见:请勿填写。
3、时间安排:6月18日(周二)之前,各党支部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5,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学院党委,纸质版以党支部为单位交至资环楼212办公室,电子版以党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zhdwswu@qq.com。电子版文件名示例如下:“××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姓名)”。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68250538
相关附件(打包下载)
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