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学院秋季学期即将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请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要求的特别提醒:
(1)须年满18周岁并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且反馈结果合格(要有纸质版谈话记录);
(3)28岁以下的,须经过“团推优”(要有纸质版团推优表、团推优在党支部支委会或党员讨论讨论之前);
(4)是否参加过党校培训均可。
二、工作安排:
1、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执行。
2、此次工作对象包括所有在校生。请研究生党支部针对2021级研究生新生须注意区别继续认定和新确定两种情况。请各本科生党支部及时对接相应班级,做好入党申请书的收取、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相关工作。本科生环工第一党支部:2021级环工1、2班;本科生环工第二党支部:2021级环工3、4班;本科生土管党支部:2021级环工5、6班;本科生农林水党支部:2021级自保1—4班。
3、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并做好会议记录。建议在2021年10月中旬之前完成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
4、支部确定积极分子后,请及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等材料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党旗飘飘网络学习等培训。
联系人:刘星(专职组织员)、梁天婷(党组部)
联系电话:68250538、18008326770
办公地点:资环楼212
电子邮箱:swuzhdw@swu.edu.cn
中共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